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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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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2
  • 資料點閱次數:3554

主旨:本署104年度報廢財產公開標售變賣,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詳如底價單。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4年12月10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署2樓會議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日起逕至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電子公布欄(http://www.ttc.moj.gov.tw/)連結104年度財產變賣公告訊息或至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亦可至本機關總務科領取紙本標單,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104年12月09日下午17:00截標前以郵遞(掛號)或專人寄(送)本署(95048臺東市浙江路310號),逾時寄達者,均不予受理,原件退還。投標時請將投標單、保證金裝封。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廠商得於截標前12/04、12/07 及12/08上午9:30-11:30洽本署總務科財產管理人員安排勘視(聯絡電話:089-310180分機241劉彥妤)。

五、投標廠商得標後應繳全部價款,並於決標當日至本署二樓總務科出納一次繳清。

六、得標廠商繳清全部價款後,由本署應於三日內按現狀及現置地點交付標的物為原則,清運費用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或漏未記載,以本署網頁公告(布)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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