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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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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公告:本署甄選臨時人員觀護追蹤輔導員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2
  • 資料點閱次數:1181

一、        錄取名額:

錄取1名。

 

二、報名期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21220()1730分止受理報名,詳細內容如甄選簡章(如附件1)

 

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並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觀護追蹤輔導員」,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資格審查表(附件二)。

(二)報名表、具結書(附件三)。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A4格式,正反面印在同一面)

(四)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A4格式)

(五)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六)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

(七)特殊優良事蹟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依序裝訂,報名人員所附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資料不齊者(包括文件影本未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通知參加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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