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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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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113年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甄選簡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24
  • 資料點閱次數:1686

一、錄取名額:

 錄取1名;擇優若干名備取。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113211730分止,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並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郵寄者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交資料(文件填寫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允許補正,視為資格不符):

 (一)報名簡歷表(請浮貼2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臨時人員具結書,請至本署網站下載。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

 (五)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六)特殊優良事蹟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依序裝訂,報名人員所附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資料不齊者(包括文件影本未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通知參加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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