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114 年度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 延長公告 甄選簡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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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職稱:觀護心理師
三、待遇:每月薪資47,840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年終獎金(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實際薪資1.5月)、補助執業登記費用 。
四、到職日期:依實際電話通知。
五、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六、性別:不限
七、工作地: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
八、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2個月為一期截止,如無人報名,逕行延長一期。面試時間:甄選資料收件後以電話通知。
九、資格條件:
(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 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並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文件。
(四)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word/power point/excel)。
(五)建議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六)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七)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八)經甄選合格進用者,不得於上班期間在外兼職,如經機關核可不在此限。
十、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署觀護案件(毒品、家暴、性侵、酒癮、情緒障礙、精神疾病等)實施下列事項:
1.個別心理諮商/治療。
2.團體心理諮商/治療。
3.心理測驗、心理衡鑑。
4.團體教育課程/講習。
5.接受工作人員對於特殊案件處遇之諮詢。
(二)辦理地檢署相關行政業務:
1.因業務而生之相關表單、成果製作。
2.辦理案件研討,提升工作團隊專業知能。
3.其他
十一、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以掛號郵戳或親送本署收文章為憑,檢具下列資料:
-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黏貼一年內兩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及身分證明文件)、簡要自傳。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 心理師證書影本(必備)及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女性免附)。
- 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建議)。
- 切結書1份。
- 上開資料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資料未齊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 收件地址:95048台東縣台東市浙江路310號,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安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職缺)」。
- 聯絡人:觀護人王志湧,電話:089-310180轉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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