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公告,標售本署114年度奉准拍賣報廢財物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詳如附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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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114年度標售報廢之財產投標公告(現場喊價方式)
主旨:公告標售本署114年度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一項第一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
-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8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500331240號函釋,本標案屬變賣收入性之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二、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上午8時起至 114年12月14日下午5:00止,於辦公時間內,向本機關(地址:臺東市浙江路310號 )洽詢帶看,開標當日12月15日上午9:30前依照投標須知規定,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逕赴開標地點並繳付保證金後參與競標喊價。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謹訂於114年12月15日上午 10:00整,於本署「地下室拍賣物品置放處」公開舉行喊價標售,請有意競標者於開標當日上午9:30前到達本署「並完成相關程序」,逾時者即不受理視為棄權,不得異議。若有緊急或其他不可抗拒之事由需變更標售日期,本署另行公告之。
四、本次標售標的物合併拍賣,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於辦公時間內洽總務科財管人員(上午8〜12時、14〜17時,電話310180分機241)安排參觀帶看拍賣物。
五、投標人得標後之全部價款,應於當場以現金(新臺幣)一次繳清,並於114年12月19日17時前將得標物全部清運完畢。
六、本次拍賣之財物內含小客車(原車號3322-MK)一輛(已繳銷牌照),本車原為免徵貨物稅特種車輛,得標後車輛使用已不符原免稅規定,拍賣底價不包含免稅條件消失後,應補繳之貨物稅,得標人須於得標後待本署通知補繳貨物稅約2,536元(已先請國稅局試算,惟實際金額仍以國稅局寄發通知之繳費單為準),補繳後方可退回保證金。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網站公告者為準。
附件下載
- 1-現場喊價公告含底價單_.pdf120 KB 114-12-03 下載次數:1
- 2-現場喊價投標須知.pdf89 KB 114-12-02 下載次數:2
- 3-委託書.pdf52 KB 114-12-02 下載次數:1
- 4-114年報廢財產拍賣清冊.pdf84 KB 114-12-02 下載次數:5
- 5-拍賣之物品照片-.pdf2454 KB 114-12-02 下載次數: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