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公告拍賣沒收〈扣押〉物1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2-14
- 資料點閱次數:2342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扣押)物1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依據:奉 臺灣高等檢察署民國108年7月31日檢總卯字第1080900541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
拍賣地點: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東市浙江路310號)。
拍賣物品:工具、電子產品、汽機車、膠筏等(詳如拍賣清冊)。
四、拍賣方式:
(一)以出價最高價且核定底價以上,經叫價3次,無再有新高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承買人須提出國民身分證)。
(二)現況點交,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拍定後承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還買受物品或毀約請求退款。
(三)承買人應於當日(下午五點前)將拍定物品提領,如逾期未提領而致物品有任何損害概由承買人自行負責。
(四)清冊備註不得領牌者,不發給拍賣證明書,亦不函知監理站。
五、汽機車、膠筏等拍賣物品,辦理領牌或過戶等程序須符合相關規定,本署不保證拍賣物品均具備符合之品質。本署亦不提供或協助辦理拍賣物品之移轉、過戶或檢驗、領牌等相關事宜,承買人需自行處理。
六、如有未盡事宜,本署得於拍賣時當眾以書面或口頭補充,效力與本公告相同。
附件下載
- 108年拍賣清冊及照片.pdf1771 KB 108-08-20 下載次數:629
- 108年拍賣公告.pdf73 KB 108-08-20 下載次數: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