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考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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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研考科之業務主要有兩大項,即研究發展與管制考核。
一、 研究發展之要義
所謂之「研究」,即對於本署工作上出現之問題,經由科學、理性的方法,找出可行的解決方法。而「發展」即指將研究所得之知識,實際加以應用,以解決具體問題。
二、 管制考核之要義
本署對於工作要進行管制考核,主要是為提高機關之行政效率,而須管制考核之範圍有下列兩項:
- 計畫管制案:即年度工作計畫或業務計畫中之列管事項。
- 特定管制案:如機關首長指示辦理之事項或本機關自行指定之列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