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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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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2
  • 資料點閱次數:2239

本署研考科之業務主要有兩大項,即研究發展與管制考核。


一、 研究發展之要義
所謂之「研究」,即對於本署工作上出現之問題,經由科學、理性的方法,找出可行的解決方法。而「發展」即指將研究所得之知識,實際加以應用,以解決具體問題。


二、 管制考核之要義
本署對於工作要進行管制考核,主要是為提高機關之行政效率,而須管制考核之範圍有下列兩項:

    1. 計畫管制案:即年度工作計畫或業務計畫中之列管事項。
    2. 特定管制案:如機關首長指示辦理之事項或本機關自行指定之列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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