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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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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8
  • 資料點閱次數:7941

信封小圖  點我前往檢察長信箱

 

檢察長信箱信件處理流程

檢察長信箱處理流程圖示

1.開啟信箱
   每日上、下午開啟檢察長電子信箱,將民眾聲請案件列印,於電子信件收文簿中編號登錄。
2.審核
   電子信件簽辦送檢察長核閱。
3.送交分案或承辦股
   (1)送分案室分案(或送承辦股辦理)。
   (2)信件內容係屬於地方法院之業務者,該信件轉寄台東地方法院全院收狀專用信箱。
4.信件回覆
   (1)信件內容係直接指定轉交承辦股者,於呈核後逕送交承辦股簽收處理。
   (2)信件內容應送分案者,於呈核後送交分案室簽收,並應以電子信件回覆已送分案。
   (3)信件內容應由承辦股答覆處理者,於呈核後交承辦股簽收,並應以電子信件回覆已交承辦股處理。
   (4)信件內容應由政風室答覆者,於呈核後由政風室承辦人員以電子信件回覆。
5.信件保存
   信件回覆後,於寄件匣中將答覆之信件列印保存。

 

*收件後系統會自動寄發通知信,辦理時間約7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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