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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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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含申訴管道)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21
  • 資料點閱次數:317

一、我們的政策
本署為保障兩性工作權平等,消除性別歧視,防治性騷擾行為,維護員工工作權益,提供免遭性騷擾之工作環境,對性騷擾事件,採取適當預防、糾正及懲處措施,特成立本署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並設置申訴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信箱,以利申訴。
(一)受理單位:本署人事室
(二)電 話:(089)342242
(三)傳 真:(089)360436
(四)電子信箱:ttcp@mail.moj.gov.tw
二、性騷擾之定義
所謂性騷擾,係指對他方施予下列行為之一:
(一)展示具性意涵或性誘惑之圖片、文字或物品。
(二)與性有關之不適當、不悅、冒犯性質之語言、身體碰觸或性要求。
(三)以性行為或與性有關之行為為交換報償之要約。
(四)以威脅或懲罰手段要求性行為或與性有關行為。
(五)其他意圖挑逗或滿足性慾望,違背他方之意思,以肢體或明示、暗示之語言、圖畫、影片、或其他方法,施予他方,致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工作或權益受侵犯或干擾之行為。
三、性騷擾之處理
本署採用公開的程序提供員工解決其工作上所遭受到的性騷擾,同時不需
害怕會遭到報復。任何個人若認為自己遭到某種行為、言語或物件的性騷
擾都應該:
(一)馬上嚴正告訴對方自己的感受,以及什麼行為或東西讓人感到不舒服。
(二)如無法與「侵犯者」溝通,或「侵犯者」繼續其行為,就立即向其主管報告,要求出面處理。
(三)如不想與該主管討論自己遭遇的情形,請向本署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提出申訴。
任何員工提出遭受性騷擾所有資料均會以「機密」方式認真處理,並立即進行調查和適當處置,一經調查發現屬實,都將按該性騷擾行為人所犯情節,依規定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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