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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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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114 年度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甄選簡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02
  • 資料點閱次數:1258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114 年度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

 

甄選簡章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職稱:觀護心理師

 

三、待遇:每月薪資47,840(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年終獎金(以當年度12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實際薪資1.5)、補助執業登記費用 。

 

四、報到日期:依實際電話通知。

 

五、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六、性別:不限

 

七、工作地: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

 

八、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24日下午5點止。

 

九、資格條件:

 

(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並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word/power point/excel)。

 

(六)建議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七)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八)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九)經甄選合格進用者,不得於上班期間在外兼職,如經機關核可不在此限。

 

十、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署觀護案件(毒品、家暴、性侵、酒癮、情緒障礙、精神疾病等)實施下列事項:

 

     1.個別心理諮商/治療。

 

     2.團體心理諮商/治療。

 

     3.心理測驗、心理衡鑑。

 

     4.團體教育課程/講習。

 

     5.接受工作人員對於特殊案件處遇之諮詢。

 

(二)辦理地檢署相關行政業務:

 

      1.因業務而生的相關表單、成果製作。

 

      2.辦理案件研討,提升工作團隊專業知能。

 

      3.其他

 

十一、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1424日前(以掛號郵戳或親送本署收文章為憑),並檢具下列資料:

 

  1.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黏貼一年內兩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及身分證明文件)、簡要自傳。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1. 心理師證書影本(必備)及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1.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女性免附)

 

  1. 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建議)

 

  1. 醫院體檢表。

 

  1. 切結書1份。

 

*                上開資料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資料未齊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                收件地址:95048台東縣台東市浙江路310號,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得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職缺)」。

 

*                聯絡人:觀護人陳汎家,電話:089-31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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